项目概况
东平县加厚地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项目编号:DP-ZC-******-01
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项目编号:SDGP************00223
项目名称:东平县加厚地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单价控制价为85元/亩,铺膜任务面积2万亩,铺膜比例为100%。其中政府补贴资金为60万,按照每供应1亩地膜补助30元的标准执行,农户差价为农户自行负担,由中标人按实际供货量向农户收取。最终结算以实际供应货物量为准。
采购需求:东平县加厚地膜采购项目,产品标称厚度为0.012mm黑膜,膜宽为1米、1.5米、2米三种规格,具体实施规格按照农户需求统计的面积提供相应规格的货物。铺膜任务面积2万亩,铺膜比例为100%,有效覆盖使用时间不低于180天。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3〕12号)、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2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报价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询价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3、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询价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询价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询价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见虚拟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4、售价: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
2、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见《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下载查看。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办公室,联系电话:0538-******。
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经理,联系方式:******
2.5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村局
地 址:东平县香山街012号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街道平湖路399号
联系方式:0538-2828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经理、李经理
联系方式:0538-2828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