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公示日期: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
二、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反映2024年10月21日拟审批项目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地址:
电话: ******
电子信箱:******
传真:******
通讯地址:泰安市市民之家三楼E区
邮编:271000
四、公开内容
序号 | 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泰安市宁阳县气象局风廓线雷达建设项目 | 泰安市宁阳县气象局内西北侧 | ******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