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环卫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公厕及垃圾站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环卫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公厕及垃圾站建设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SDGP************00174
进场交易编号:SJ-ZC-******-01
2.项目名称:2024-2025年环卫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公厕及垃圾站建设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控制价:202.42万元
5.采购需求:2024-2025年环卫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公厕及垃圾站建设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6.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 ,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务必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并且信息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单位信息保持一致。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投标单位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磋商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
3.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综合窗口服务电话:0538-******。
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请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4.售价:0元。
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
3、行政监督部门:******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电话:******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璐 联系方式:******
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5、本项目执行远程异地评审方式。
七、公告发布的媒体: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管理局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16号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万达广场7号楼
联 系 人:刘璐
联系方式:******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