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实验室食品、药品检验标准物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实验室食品、药品检验标准物质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SDGP************00119
交易编号:SJ-ZC-******-01
项目名称: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实验室食品、药品检验标准物质采购项目
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70万元,共分为两个包,其中A包食品检验标准物质采购预算控制价40万元,B包药品检验标准物质采购预算控制价3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分批次供货,每批次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5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 (2022〕1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A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B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如为经销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如为制造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所供产品均为合格产品且有合法的供货渠道;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 ”网站 (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538-******。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注册。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注: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ca_app1y/ca-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方式: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售价: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
(3)行政监督部门
******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宿冬梅 联系方式:0538-******
3、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泰安市高新区凤天路26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北上高大街85号泰山数谷D座19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宿冬梅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