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环评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蛋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三偏磷酸钠、6万吨净水剂(硫酸铝)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总投资:5000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化工产业园(原新泰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经度:E117.2992°,纬度:N35.8518°,项目地理位置见图2.1-1。
占地面积:10亩(6667平方米)。
建设内容:******有限公司闲置空地,新建3100m2厂房及其他配套设施生产三偏磷酸钠。主要原料:磷酸、碳酸钠等,主要设备:储液罐、中和反应罐、聚合反应炉、唇式冷却机等,生产工艺:上料→中和→聚合→冷却→粉碎→包装→成品,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3万吨三偏磷酸钠的生产规模。
行业类别:C2613无机盐制造。
建设规模:年产3万吨三偏磷酸钠。
职工定员:职工定员50人,其中生产人员40人,3班制,管理及后勤人员10人,1班制(检修期间工作人员20人,1班制。)
生产运行情况:三偏磷酸钠生产线24小时不间断运行,每4个月停炉检修一次,一次检修时间10天,检修期间工作时间为8h/天。全年生产线运行时间以330d、7920h计,检修阶段生产时间以30d、240h计。
建设周期:项目计划于2024年10月动工建设,于2025年10月底竣工,施工建设期12个月,预计2025年10月投入运行。
二、产业政策与选址合理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项目主要进行三偏磷酸钠的生产,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修订版,国统字〔2019〕66号)中2613无机盐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拟建项目所用设备不属于列入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122号)中的淘汰类设备。
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12-370982-04-01-741173,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用地及园区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新泰化工产业园(原新泰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在该园区的负面清单内,符合新泰市“三区三线”、《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新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新泰市楼德镇总体规划》(2012-2030年)、《新泰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25年)等相关规划要求。
根据工程分析、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源强、周边环境特征,结合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确定本项目环境空气评价等级为一级,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B,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二级,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土壤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生态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
三、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
由现状监测评价结果可以看出:TSP各监测点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限值的要求。
根据2022年楼德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统计可知,项目区内SO2、NO2年均值、CO95%保证率日平均浓度、O390%保证率日最大8h滑动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PM2.5和PM10年均值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楼德镇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项目所在地处于不达标区。
2、地表水环境质量
项目附近的地表水主要是柴汶河,柴汶河属季节性河流,本次参考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关于2023年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状况及重点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进展的通报”(泰环境函[2024]8号),其中辛庄河和北石崮桥监测断面是新泰市柴汶河例行监测断面。根据通报,辛庄河断面和北石崮桥断面2023年1-12月断面均水质达标。
综上,柴汶河水质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Ⅳ类水体的要求。
3、地下水环境质量
根据监测结果,所有监测点所有指标均满足地下水Ⅲ类标准,总体上该评价区地下水水质能够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要求。
4、声环境质量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5、土壤环境质量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知:项目地区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评价区土壤环境污染水平清洁,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四、主要污染因素、治理措施及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中和废气通过风机抽送进入工艺废气收集管道,经多管高效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入大气;焦炉煤气燃烧系统采用低氮燃烧技术,聚合废气经碱喷淋塔+多管高效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入大气;上料工序和包装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废气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逸散;粉碎废气经设备自带內滤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逸散。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不新建办公设施************有限公司(楼德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空压机、风机、水泵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0dB(A)~90dB(A)之间。经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振,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和润滑,加强日常监测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废包装、清理粉尘、回收粉尘、废机油、废机油桶、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废包装存放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清理粉尘存放一般固废暂存区,由环卫部门外运至垃圾场处理;回收粉尘定期清理后混入产品外售;氢氧化钠废包装、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存放于有盖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外运至垃圾场处理。
五、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
拟建工程已有替代源削减方案,根据AERMOD预测结果,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正常情况下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占标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其余污染物小时、日均、年均区域浓度在敏感点处均达标,均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区域环境质量达标。
(1)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本项目采取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具有良好效果,能够达标排放,能够将工程的环境影响控制到较低的水平,经济技术可行。
(2)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设置
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结果
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污染物有组织排放:SO2:0.950t/a,NOx:16.062t/a,颗粒物:0.021t/a,磷酸雾:0.063t/a,无组织排放:颗粒物0.472t/a。
(4)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结合项目污染源的排放强度与排放方式、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以及总量控制等方面综合进行评价,本项目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不会对周围环境敏感点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空气影响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2、地表水
******有限公司(楼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部分做为中水回用于园区各企业中水用水环节,部分外排入柴汶河,本项目生活污水量较小,水质简单,基本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水质产生影响,项目运营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3、地下水
正常工况下,按设计要求排水,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后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事故排放情况下,通过模拟分析场区的水文地质条件以及项目排污特点,在场区做好防渗时下伏岩层不被破坏,对深层地下水造成影响较弱,但一旦防渗层及岩层遭到破坏,污染物泄漏发生及跑冒滴漏发生将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本次工作选用解析法进行了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根据预测结果,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持续泄漏,若未及时发现,污染物会顺地下水径流方向持续由东南向西北扩散,污染范围增大;瞬时泄漏的污染物,污染晕不断向下游迁移,污染物浓度逐渐降低,但污染范围也逐渐增大。如泄漏发现及时,采取控制源头、包气带修复、抽取地下水等措施后,评价因子的超标范围可有效控制,污染物泄漏对其地下水影响较小。
在严格落实防渗措施的条件下,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风险较小,综合考虑地区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保护目标等因素,该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并且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系统后,项目运行对地下水污染的风险可控。从地下水保护的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基本可行。
4、噪声
根据预测,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对应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废包装、清理粉尘、回收粉尘、废机油、废机油桶、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废包装存放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清理粉尘存放一般固废暂存区,由环卫部门外运至垃圾场处理;回收粉尘定期清理后混入产品外售;氢氧化钠废包装、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存放于有盖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外运至垃圾场处理。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设施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应落实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要求”中提出的各项措施。
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的方式和途径
《年产3万吨三偏磷酸钠、6万吨净水剂(硫酸铝)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文本)全文的网络链接:******/s/1SwwmPbNzA24B8DzFHSoXQg,提取码: nu2r
九、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十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9月4日~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