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本级
2024年11(至)12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本级
2024年
11(至)12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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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1.采购标的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秩序维护服务(办公楼24小时外围公共秩序维护服务、防火、防盗、防水、防骗工作及办公楼前的车辆疏导工作)、保洁服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水电维修等。 3、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招标人实际工作需求 4、采购标的数量:1宗。 5、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定。 6、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7、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1年。交付或实施地点:按照招标人要求。 8、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9、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是
2024年12月
1、发布采购意向明确合同融资政策: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2、预采购提醒: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本级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