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2×66万千瓦超超临界发电机组配套新建供热管网项目设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集团2×66万千瓦超超临界发电机组配套新建供热管网项目设计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集团2×66万千瓦超超临界发电机组配套新建供热管网项目设计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XT-GC-******-01。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新泰市,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山东能源新泰2×660MW燃煤发电厂至新泰市供热的高温热水、蒸汽管网以及配套站址设施。共新建高温热水管网管沟长度约45km,其中主管线长度约24km,管径为DN700-DN1400,其他分支管线长度约21km,管径为DN150-DN500。蒸汽管网长度约11.3km,最大管径为DN700。另建设供热规模60万平方米尖峰换热站一处,占地面积约5亩;集中补水站两处,占地面积分别约3亩。项目总投资约5.5亿元。
2.6招标范围:******集团2×66万千瓦超超临界发电机组配套新建供热管网项目设计服务,含现场测绘、地勘、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组织专家论证、工程验收及后续服务等服务,具体内容见项目发包人要求。
2.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查。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357.50万元(设计费费率为0.65%,投资估算为55000万元,具体按工程结算值为基准价。)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1.投标人具备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压力管道GB2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职业资格。
3.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现被列为失信主体、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领取
4.1获取时间:自2024年7月20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法: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自行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8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街道青云路平步青云2幢3-1号
联系人: 袁经理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榆山路卓越财富广场A座1616室
联 系 人:吕艳慧
电 话:******
电子邮件:******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建设局;联系电话:******
8.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艳慧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