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车辆5G单北斗智能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车辆5G单北斗智能终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YZB2024-12-H497)招标评标工作已完成,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02月11日开始,公示三日。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期 |
2标段(包):普通货物运输车辆5G单北斗智能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 |||
第1名 | ******有限公司 | 4,951,592.00 | 合同签订后二十天内完成设备备货,两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 |
第2名 | ******有限公司 | 4,368,000.00 | 合同签订后二十天内完成设备备货,两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 |
第3名 | ******有限公司 | 4,130,200.00 | 合同签订后二十天内完成设备备货,两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 |
1标段(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5G单北斗智能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 |||
第1名 | ******有限公司 | 3,962,000.00 | 合同签订后二十天内完成设备备货,两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 |
第2名 | ******有限公司 | 3,588,000.00 | 合同签订后二十天内完成设备备货,两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 |
第3名 | ******有限公司 | 3,440,200.00 | 合同签订后二十天内完成设备备货,两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以上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质量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有关单位对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所提异议的内容;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
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灞桥区浐灞自贸中心B座5层
联 系 人:焦嘉伟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75号延长石油大楼4楼
联 系 人:王浩
电 话:029-******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