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推动我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市积极开展了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试点行业排污权核定工作基本完成,在质量核查过程中部分排污单位生产及排污设施发生变化导致排污权发生了变化,以下为第十四批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变化情况(详情见附件)。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
区县 | 企业名称 | 行业类别 | 企业最终确权量(t/a) | 主动减排剩余量(t/a) | 变更原因 |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颗粒物 | 挥发性有机物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颗粒物 | 挥发性有机物 | ||||
利津县 | ******有限公司 |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0.000 | 0.000 | 0.000 | 13.000 | 0 | 0 | 0 | 84.938 | 企业主动申请 |
广饶县 | ******有限公司 |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0.598 | 1.496 | 2.028 | 9.888 | 企业拆除生产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