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天网三期网络传输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安局天网三期网络传输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4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00026 ******公安局天网三期网络传输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6万元 最高限价:116万元 采购需求:******公安局天网三期项目中的涉及到的共计1494处点位(最终点位以实际数量为准)的网络传输服务以及服务期限内的网络日常运维工作,保证整体在线率。该项目实施能更好的保障天网网络运行的稳定为地区经济的繁荣发展、社会治安稳定和谐等方面起到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售价:0元,根据财库【2019】38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请自行下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4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1.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办公室,联系方式:******。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许磊,联系方式:******。 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温馨提示: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了解相关政策。 4、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10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 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501号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宁阳县金阳商贸城 联系方式:0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磊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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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招标文件一册******8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招标文件二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