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宣传部
项目名称: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媒体战略合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媒体战略合作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美丽青田展播短片宣传、重大活动现场直播、丽水日报刊登青田专版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有限公司)是丽水唯一一家地级市的集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闻客户端、印刷等于一体的综合性传媒,******有限公司(丽水日报印刷厂)等宣传平台。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2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传部
联 系 人:章晨阳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宣传部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联 系 人:叶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街道临江东路1号12楼1207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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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 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媒体战略合作.pdf (1.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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