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财政局2025-2026年度东平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同时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00220 交易编号:DP-ZC-******-01 项目名称:******财政局2025-2026年度东平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万元 最高限价:单价限价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第一阶段 采购需求:******财政局2025-2026年度东平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 框架协议期限:2年,自2025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730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按照财库〔2020〕46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 3.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凭证、须具有年检合格的《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3******消防部门出具的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或意见书及电梯(未安装使用的除外)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3.4定点场所应具备承办东平县党政机关会议规模的能力,并能提供相应会议客房、餐厅和会议室。 3.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在“信用中国”网(******)或“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三、获取征集文件: 1、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注册。 3.方式:投标人需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答疑后修改的最终文件为准,投标人应下载最终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4、售价:0元。 5、其他说明: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点00分之前(北京时间)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征集人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征集(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征集人应同时答复。 (2)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征集(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办公室 联系方式:0538-******。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尹经理 联系方式:0538-******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5、本项目执行远程异地评审方式。 6、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财政局 地 址:******街道平湖路399号 联系人:万科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街道平湖路39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尹经理 联系人电话:****** |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招标文件一册******7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招标文件二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