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石膏岩盐矿区生态环境地质调查评价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岱岳区石膏岩盐矿区生态环境地质调查评价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SDGP************00036
项目编号(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DY-ZC-******-02-01
项目名称:岱岳区石膏岩盐矿区生态环境地质调查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万元。
最高限价:86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一家具备相关业务能力的机构作为服务单位,掌握岱岳区石膏岩盐矿分布区内生态地质现状,摸清水体和土壤污染、地面沉降等生态地质现状及发展趋势,保证工、农业健康生产,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为政府监管提供数据支持和依据。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要求,且2024年12月底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具备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勘查甲级)及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危险性评估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3.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实行资格后审。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4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采购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通过系统领取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电子招标文件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
方式:投标人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售价:0元/套。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6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网上远程异地评审方式。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时间:2024年6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及时答复。
(3******办公室
联系电话:******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0538-******
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源局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大街435号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灵山大街华伟家园A座五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