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XT-ZC-******-01
二、******医院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OCT)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九曲庄路68号中海国际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A
******医院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OCT)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视微影像
规格型号:VG100N
数量:1台
单价:******.00元/台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包A:刘传新、刘勇、李晓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招标代理费约定按照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03]64号文件收取;2、以上费用按合同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投标单位报价时计算在总报价中, 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单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收费金额(单位:元):188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8-******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永 联系方式:******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医院
地 址:新泰市青云路860号
联系方式:0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有限公司
地 ******街道金马西区南门东侧
联系方式:0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永
电 话:******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