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SDGP************00076
交易中心进场编号:
第一标段:DY-GC-******-01-01
第二标段:DY-GC-******-01-02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本项目分为两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2023年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滩清湾村、黄家庄村、王家园村);
第二标段:2023年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东牛北村、东牛南村、东牛中村、中淳于村(包含水泵));
工期要求: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目标:按照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执行,质量合格,满足《山东省高标准农田质量管理办法》和《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
预算金额:489.688609 万元,其中:第一标段:227.415327万元;第二标段:262.273282万元;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且未******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建筑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
1.领取时间:2023年9月6日上午08:30至2023年9月12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领取。
注: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通过系统领取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各投标人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注册”栏目进行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并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可直接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供应商”)。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以答疑后修改的最终文件为准,投标人应下载最终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的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本项目网上领取招标文件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并领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办理咨询电话:0531-******。 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28日9点00分之前(北京时间)
2.方式: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大小为45M以下。
3.投标单位登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政府采购操作手册-供应商”依据此内容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单位登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依据此内容上传投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注:逾期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20]46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
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万达广场8号写字楼17A层1808室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乔经理
联系方式:******
八、异议受理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3.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乔经理
联系方式:******
5.监督单位:岱岳区住建局招标办
监督电话:******